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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9浏览次数:138

长沙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经、文、法、哲、艺、交叉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体,具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生推免权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湖南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学校拥有湖南省“世界一流培育学科”“十四五”重点学科等6个、优势特色学科群1个,8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工程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现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个(其中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52个(其中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2个),具有授予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长沙理工大学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长沙理工大学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驻校纪检监察组、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3)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高校非2025届毕业生(2026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四)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六)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七)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8个;招聘计划37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nan.gov.cn/)长沙理工大学官网、长沙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31日12:002025年11月7日中午12:00。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登录长沙理工大学网站,在右上角“人才招聘”栏目中点击“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注册账号报名,并按岗位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整理成一个PDF文件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10M。

请应聘人员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认真上传报名材料,报名提交后不再提供修改个人信息和补充报名材料的渠道。

3.报名材料

(1)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粘贴彩色免冠寸照;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在有效期内),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在有效期内)、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入学证明和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4)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

(5)招聘岗位政治面貌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党组织公章,落款日期为2025930日以后);

(6)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7)招聘岗位对专业研究方向有要求的,毕业证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无需提供专业证明材料,暂未发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及所学专业为上一级学科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材料(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

(8)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入围体检环节时提供);

(9)岗位要求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由就读学校所在院、系或学校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加盖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字,证明落款时间为2025年1月1日以后。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5年9月30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对应的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皆可报名相应专业的岗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长沙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2.复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交招聘单位审查。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可登录长沙理工大学网站报名平台下载并打印各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准考证。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通过人员名单和准考证打印等相关事宜在长沙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A类岗位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100分,四舍五入)。

笔试:通过资格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马克思主义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时事政治、岗位专业相关知识以及文字表达和写作等,总分100分。

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3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总分100分。

(2)B类岗位

采取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100分,四舍五入)。

笔试: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取3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采取现场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控制力等基本能力素质,总分100分。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丢失者需持公安机关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考试相关事宜、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长沙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3.合格分数线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或入围比例的,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环节(以实际未达到开考或入围比例的环节为准)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该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A类岗位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B类岗位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党委会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5258353,85258606(长沙理工大学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5258983(驻校纪检监察组、纪委)

长沙理工大学

202510月29


附件1:长沙理工大学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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