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教育教学工作需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决定组织2025年师大附属雷锋阳光实验小学编外合同教师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执行编外合同制教师相关待遇,签订劳动合同。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三)招聘岗位、计划数及具体条件
招聘计划:招聘总人数约5人,实际招聘人数以学校最终公示为准。
招聘岗位:小学语文教师约2人;小学英语教师约1人;小学体育教师约1人;小学美术教师约1人。
具体条件如下:
1.年龄:35岁及以下(1989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2.学历水平: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教师资格:应具备相应报考学段及以上与应聘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水平:语文学科岗位普通话水平达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岗位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
5.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及其他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8日。
四、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报名(含资格初审)—面试(含资格复审)—笔试—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公示—备案—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一)发布信息
招聘简章于7月9日通过师大附属雷锋阳光实验小学微信公众号公布(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7月9日—7月17日(截止时间7月17日16:00)
2.报名方式:扫以下二维码如实填写《长沙高新区师大附属雷锋阳光实验小学编外合同制教师招聘报名表》,填写完成后即完成报名。
3.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在接受报名的同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将通过师大附属雷锋阳光实验小学微信公众号自行查询简历审核结果。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为有效报名人员。
考生请于7月18日关注并查询。
(三)面试及资格复审
1.有效报名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及资格复审时间:7月19日上午8:00前,入围考生凭面试短信通知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
3.面试及资格复审地点:长沙高新区师大附属雷锋阳光实验小学多功能报告厅
4.面试及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②毕业证;③教师资格证书;④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⑤其他获奖证书等符合岗位其他条件的材料及相关佐证文件。
5.面试方式:无生试讲(8分钟)+结构化面试(2分钟),总共为10分钟。
6.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最终成绩按8:2的比例进行折合(无生试讲占80%,结构化面试占20%)。最终折合成绩80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进入后续环节。
(四)笔试
根据面试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
1.笔试通知时间及方式:7月19日下午16:00后以短信通知的形式通知笔试入围考生。
2.笔试时间:7月20日上午8:30正式开始,请考生于7:50—8:00到校,进入考场。
3.笔试地点:长沙高新区师大附属雷锋阳光实验小学。当天校园内将张贴考室安排表,按照安排表入考场参加笔试。
4.笔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教综,时量90分钟,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后续环节。
5.温馨提示: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参考凭据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6.成绩查询:考生请于7月20日下午16:00后关注师大附属雷锋阳光实验小学微信公众号,自行查询笔试成绩。
(五)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合成。
(六)体检
1.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若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含递补阶段)。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由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3.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在同一岗位且试教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2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通过查阅档案、资格条件验证(学历、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等级等)、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在同一岗位且试教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2次),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程序。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学校自拟),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签订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后,所有聘用人员须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辅导班。敬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简章由长沙高新区师大附属雷锋阳光实验小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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